警惕網絡直播成為犯罪現場
□ 本報記者 王 春
□ 本報通訊員 沈思佳
“我是電話哥,專門為你打電話排憂解難的,快來我直播間……”“你店里賣給我的香煙受潮的,給我換,不然我就在你店門口送花圈”。如果你在網絡直播平臺上看到某位網紅主播這么說,會不會產生獵奇心理而點進去觀看他的直播?近日,浙江省德清縣的王某某借助某直播平臺在家中開設網絡直播間,多次在凌晨以打電話的形式直播辱罵、威脅、恐嚇、戲耍、騷擾他人,從而達到自己吸粉、引導粉絲刷禮物獲利的目的。經查,被王某某打電話騷擾的受害群眾人數眾多,涉及全國10多個省份。在案發后,他一度辯稱這些行為僅是“惡作劇”。
點開王某某的視頻發現,所謂的槍聲不過是音效,叫身邊朋友去砸場子也僅僅只有他一人自說自話。就是通過這樣博人眼球的方式,王某某迅速吸粉,并擁有了不少“鐵粉”。在他的主動要求下,粉絲陳某、汪某某、桂某某等人向他提供了內容,王某某則虛構各種故事情節,在某平臺上直播打電話辱罵恐嚇被害人張某某、馮某某等人50多次。
“我之前就當成是個惡作劇,沒想到會違法犯罪,現在我認罪認罰?!?1月7日,被告人王某某、陳某、汪某某、桂某某站在被告席上全部認罪悔罪,并接受檢察機關所指控的犯罪事實。德清縣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對涉案人員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。德清縣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,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,上述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二年二個月不等,均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承辦檢察官朱麗雯坦言,當前網絡直播已成為新興熱門行業,零門檻、高收益等特性吸引了一大批從業者,隨之而來的行業亂象也給社會治安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。無論是網絡主播還是普通觀眾,都應當意識到網絡并非是法外之地,網絡行為同樣應當遵守法律法規,觸犯法律底線必將受到嚴懲。網絡主播要意識到自己通過鏡頭傳達出來的內容,都會被無限放大和引起效仿,絕不能為了一己私利,以“開玩笑”的僥幸心理,觸碰法律底線,否則結果只能是斷送自己的大好青春。
朱麗雯提醒,對于普通觀眾而言,觀看網絡直播本是大家休閑娛樂的一種方式,但是惡意泄露他人隱私、借主播之手去打擊報復他人,乃至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,就涉嫌違法犯罪。普通觀眾在網上也要遵守法律,絕不能成為違法犯罪分子的幫兇,特別是要提高鑒別直播內容的能力,練就一雙“火眼金睛”,才能更好地享受網絡生活帶來的便捷和舒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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